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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中心组织集中办理黄绿标

来源:小浪底网 发布日期: 2009-10-16 19:03:36

测试仪器

测试现场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家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强化在用机动车执法监管,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交通状况,郑州市对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简称黄绿标管理),从2009年8月1日开展标志正式核发工作,符合国家和郑州市机动车环保标准要求的郑州市在用机动车实行黄绿标管理,车主凭有关证件到核发点申请核发“黄绿标”。该标志核发免费,自11月1日起,机动车辆无标志上路将受处罚。
    为更好地服务局广大职工,方便车辆在郑州注册的局职工快捷办理黄绿标,综合服务中心主动与郑州市环保局沟通、协商,邀请郑州市环保局于10月15日携带专用测试仪器,到郑州紫荆山66号院为我局广大职工上门发放标志。通过综合服务中心的努力,郑州市环保局对我局130余辆车辆进行了尾气检测,一周内核发黄绿标。(综合服务中心  文图/马鸣华  叶鹏  白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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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心娜